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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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指定用笔: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 用墨颜色:黑色或蓝色。 2B铅笔:仅限用于添涂计算机计分答题卡。 2.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考试指定用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3. 参加一级专业考试及二级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 4. 考生须用指定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题卡、试卷和答题纸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5. 必须使用指定用笔作答。使用非指定用笔的答题无效。考生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免电脑阅卷时误读。 6. 考生在作答时,必须在答题纸上写明每道计算题的题号,并必须在相应题号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同时将正确答案用2B铅笔添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考生在答题纸上书写计算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 7. 对不按要求在答题纸上写明每道计算题的主要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的试卷,其试卷读卡成绩无效。 8. 200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仍采用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二○○○年九月一日公布的考试大纲中所指定的各种专业规范,暂不采用从2002年度起开始执行的各种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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